杰克,还有宾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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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acker Jack 是焦糖裹层玉米花和花生混合成的一种 零食,目前为百事食品公司旗下的商标。它最著名的特色是包装内都附有一个玩具。华文区有照crackerjack原意译成好家伙玉米花和照淡褐色外型译成琥珀玉米花者。
每个盒子里头都有奖品吧!这是当一代又一代的小孩求助于Cracker Jack时,他们所热切期望的。但是,即使在爆米花、花生和糖蜜如同埋葬的宝物一样被认可,它也曾经是美国受欢迎的零食之一。首次大卖是在1871年,当Frederick Rueckheim调制出糖果剂并且在他位于芝加哥的爆米花卖点售出,甚至当Rueckheim与他的兄弟在1893年哥伦比亚世博会引进它时,获得了更多的赞誉。到了1899年,Cracker Jack一小食品尺寸的盒子对外销售,1908年它因歌曲“把我带去球赛中”享负盛名。1912年,当所有奖品都被塞进每一个小包装袋时,Cracker Jack的成功得到了保障。
从一开始,奖品酒具有显著的创造性。哨子、手表、表链,甚至装有5便士的Cracker Jack储钱罐整合在一起——正好足够买下一盒。随着奖品数量达到千件,小孩都期待着每一盒新的里头都有一个新的惊喜。
在20世纪40年代塑料品盛行之前,持久性较长的奖品是用锡制造的,但较有趣的是用纸制作的。运动迷们可以收集一系列的篮球卡片,包括一张专为短期联邦联赛设计的卡片。精品剪纸中还有当合上时聚会有2寸长的印有“印度”头饰的卡片。其他的奖品刻有其他的一些肖像,例如孔赛勒杰克和他的狗,宾果,小吃的吉祥物。以Rueckheim的祖孙为原型,杰克在1918年首次亮相在商标上,他和宾果出现在每一盒Cracker Jack上。